两山寨“蒙娜丽莎”被判侵权 分别赔偿25万元、2万元

浏览量: 1367 日期: 2014-06-18 09:14:59 作者: admin 来源:

   日前,广州市中院判决被告广东潮安县万兴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和被告李云峰停止对广东蒙娜丽莎公司“蒙娜丽莎”系列商标的侵权行为,并在判决生效日十日内分别赔偿原告广东蒙娜丽莎公司25万元、2万元。
   据悉,蒙娜丽莎公司只生产瓷砖产品,跟卫浴毫无关联,但却频频遭受卫浴企业侵权。同时消费者因为对市场行情和商标概念不熟悉,也经常找蒙娜丽莎公司解决所购蒙娜丽莎卫浴的质量问题。这对蒙娜丽莎瓷砖的声誉带来极大不良影响。
   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市面上所有的蒙娜丽莎卫浴均跟蒙娜丽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属于“傍名牌”的侵权行为,蒙娜丽莎公司将坚决打击,维护自己品牌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消费者能明辨真伪。
   近来,蒙娜丽莎公司也加大了打假力度,坚决抵制侵权行为,在青岛、大连、黑龙江、广州、武汉、长沙、洛阳、西安等地进行了一系列集中打假投诉,效果显著,也成功的撤销了香港40余家侵权公司。
   作为国内知名瓷砖品牌,“蒙娜丽莎“遭遇商标侵权和卫企“傍名牌”的现象很普遍。去年,佛山市中院判决广东潮安县柏嘉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柏嘉陶瓷有限公司两企业涉嫌侵犯蒙娜丽莎集团“蒙娜丽莎”系列商标权,被停止户外广告、宣传册、官网、外包装箱上的侵权行为,并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蒙娜丽莎公司35万元。
   同时,在部分城市,卫浴企业对“蒙娜丽莎”的侵权十分猖狂,三四个蒙娜丽莎卫浴品牌并存于同一市场已然司空见惯。
   经调查,市场上打着“蒙娜丽莎”旗号的卫浴品牌不低于十个,它们的logo与蒙娜丽莎瓷砖十分相像,消费者难辨真伪,同时,这些假冒伪劣生产厂商都位于广东潮州,产、造、销一体化进行,甚至还在行业媒体上刊登了宣传广告。